巡察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从2018年2月28日起对浍南镇、临北回族乡、东刘集镇、武桥镇、县水利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财政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住建局(含下属二级机构)进行常规巡察,对乡镇纪委进行专项巡察。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临北回族乡、武桥镇、县财政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浍南镇、县水利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东刘集镇、县住建局(含下属二级机构)。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采取受理来信来访、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重点了解等方式进行巡察。
三、巡察内容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强不强,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意识强不强;看政治担当是否有力。
2.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及“灯下黑”问题;党的组织是否健全、党的活动是否经常;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不强等。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是否到位,廉洁风险是否存在或存在风险较大等。
4.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存在作用和功能弱化,党员日常管理缺失、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干部党性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正,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
5.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行为是否规范;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0552-5037801,5056535,5061713,5055029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巡察期间各单位办公区
(三)电子邮箱:whxcz001@163.com(县委第一巡察组)、whxcz002@163.com(县委第二巡察组)、whxcz003@163.com(县委第三巡察组)。
(四)通信地址:五河县纪委信访室或党风室、五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县委巡察办转县委巡察组收。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上述五个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对收到的其他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五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下旬开始,县委将对浍南镇、临北回族乡、东刘集镇、武桥镇、县水利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财政局(含下属二级机构)、县住建局(含下属二级机构)进行常规巡察,对乡镇纪委进行专项巡察。巡视时间一个月左右。具体安排如下:
组 别 |
成 员 |
被巡察单位 |
举报电话、邮箱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组 长:刘彦璀(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倪家胜 成 员: 柳申高(县纪委) 刘超(县委组织部) 吕路路(县公安局) 李奎连(县检察院) 许洁青(县审计局) 张旭东(县财政局) 张刍(县民政局) 杨健(县委党校) |
临北回族乡 武桥镇 县财政局(含下属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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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
组 长:赵仁海(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于如锦 成 员: 邓嘉敏(县纪委) 乔思思(县委组织部) 卜胜军(县检察院) 张海燕(县法院) 洪龙燕(县法院) 彭蕊蕊(县审计局) |
浍南镇 县水利局(含下属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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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
组 长:张盛尧(城关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郑怀洋 成 员: 阮持瑞(县纪委) 李茜(县委组织部) 张宏(县公安局) 陈梦华(县法院) 汤薇薇(县财政局) 岳彩鹏(县审计局) |
东刘集镇 县住建局(含下属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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