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纪委始终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执纪审查的生命线,把执纪审查纪律作为政治纪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把“‛走读式’谈话、重点规定执行、人员管理”三个环节,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
严把“走读式”谈话环节。一是明确谈话对象。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不随意扩大谈话对象范围。二是逐步规范谈话场所。不断进行有“走读式”谈话场所建设,相继配置了录音录像设备。三是加强全程管理。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在开展调查审查谈话时,谈话人员对谈话对象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根据了解情况在谈话前对谈话对象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谈话人负责安全,在谈话前后根据被谈话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专人接送。在谈话过程中严控知情范围,并告知谈话对象不要扩大知情范围。
严把重点规定制度执行环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和《监察法》精神。一是严格落实谈话规定。在审查谈话和重要调查谈话时,能够严格落实2名以上镇纪委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一次谈话不超过6小时,从未专门安排后半夜谈话。二是保护被调查审查人合法权益。能够听取被审查调查人员陈述,其饮食、休息、医疗能够得到保障;不对被审查人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同时向被调查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维护了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三是确保调查审查保密安全。确定审查调查安全员,明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调查人员为调查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责任明确。
严把人员管理环节。坚决服从县纪委、镇党委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每位执纪工作人员都签订“监督执纪工作承诺书”;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审查安全工作培训,同时学习相关党规党纪,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2013年以来,城关镇纪委共受理处置各类问题线索64件,其中初核了结30件,立案34件,给予党纪处分34人,没有发生执纪安全事故。(城关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