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村干部作风方面的督查,东刘集镇成立党委督查组,对工作日午间饮酒、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风险点和扶贫、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一是督查组织有序。镇纪委书记担任督查组组长,镇纪委、组织部和党政办分别抽调人员作为督查组成员,督查由组长牵头带领全体成员开展。
二是督查过程严谨。开展督查前,将督查内容以表格形式印制,对21个村开展随机抽查和全覆盖的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在督查扶贫、禁烧等重点工作时,分管领导必须全程参加,对督查内容进行把关。
三是用好“四种形态”。5月23日和26日,镇党委督查组分别对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和扶贫攻坚“重、补、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分别形成报告向镇党委汇报,经镇党委会研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大会进行通报。在督查过程中,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小问题,督查组在现场予以提醒、指正和批评,如督查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镇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镇纪委将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并报请镇党委会研究做出严肃处理。(东刘集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