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五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五河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法》,对扶贫领域中的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挤占截留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办结。
畅通渠道,优先受理举报。搭建来信、来访、来电、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保持渠道畅通,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受理,协调扶贫、审计、信访等部门及时移送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
建立台账,规范办理程序。案管室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经领导签批后,2日内移交机关部室或协作单位办理。承办部门受理问题线索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快查快结,及时反馈结果。承办部门对受理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签批后,应立即启动调查,在确保审查调查安全的同时快查快结,问题简单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结,问题复杂的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结,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室或案管室反馈。相关部门通过电话、书函、面对面等形式及时反馈举报人。举报人对反馈结果提出新的事实依据的,承办部门必须迅速补充调查。
加强督办,压实工作责任。案管室加强督促办理力度,通过口头、发函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快查快结、按时办结。在办结时限届满10日内向承办部门发出《督促办理通知书》,对时限届满但无正当理由仍未办结的,案管室向承办部门发出《问题线索超期通知书》,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承办部门对问题线索长期积压未办,造成影响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政纪处分。(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