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夯实基层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朱顶镇结合工作实际,自2020年8月18日至9月18日,开展镇村干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
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以及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勤政意识,切实做到讲政治、守规矩,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和镇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严禁任何人不假外出;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问责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强化督查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全体镇村干部(包括镇聘用人员、村后配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开展集中督查,重点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及工作状态,包括是否存在工作日(包括节假日值班期间)午间饮酒、工作期间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及参会情况、去向牌指示、村部环境卫生和个人着装情况;各村及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态度,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重点是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情况),“八小时”以外遵规守纪情况;镇村干部履职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和落实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重要节日抵制“四风”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行为。
履行主体责任,夯实监督责任。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机关作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与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突出抓好“专项督查月”活动。镇纪委、党政办和组织部门组成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镇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作风建设的监督责任,严格执纪,加大问责力度;镇组织部和党政办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考核落到实处。(朱顶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