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听到一些感叹,碍于情面不好不接受他人的赠礼,言下之意是拒贿难。果真如此吗?让我们翻开历史遗页,看看古人是如何拒贿的,或许可为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借鉴,让我们在静思回味之时受益匪浅。
李汰(1448年9月-1520年2月),字清之,号立庵。湖北浠水县兰溪镇竹林墩村人。明成化丙午(1486)年,中第69名举人,登丁未乙榜第进士,任江西永新训导。弘治戊午(1498)年,升任浙江义乌教谕。李汰的官阶虽然不高,但其凭借廉洁的品格,超越了同时代许多高级别的官员,最终名留青史。
史载,李汰为官重操守、秉直清正,不为金钱所动,因博学能文,受到朝廷重用。明弘治甲子(1504)年秋,朝廷任命他为主考官,去福建主持秋闱考试。李汰到达福建后,许多考生都打听他的住处,希望能打通关系贿赂过关。一天夜里,有考生带黄金上门行贿,请他给予通融,李汰知晓其意后,当即回绝并愤然题诗一首:
“义利源头识颇真,黄金难换腐儒心。莫言暮夜无知者,怕拜乾坤有鬼神。”
在这首诗的上半部分,李汰自比陈腐无用的读书人,但在道义和利益面前,他能明辨是非,不被黄金利益所迷惑。诗的下半部分,李汰告诫世人:不要认为在漆黑的夜里受贿就没有人知道,要害怕面对天地的时候,会被鬼神斥责。自此,李汰清廉的美名不胫而走,传遍大江南北。
李汰的拒贿诗将“慎独”表达的非常清楚,行贿本是见不得人的,故行贿者常常搞“隐贿术”,或是半夜叩门,或是节日暗访,这个时候正是考验一个人意志的时候,若能够“义利源头识颇真”,能够“怕拜乾坤有鬼神”,就能够“洁身自好”,从而将所有不义之财拒之于千里之外。反之,若不能“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就做不到“洁身自好”,结果必然是暗室欺心,送者不拒。由此可见,“慎独”与否,价值观正确与否,可视廉贪。(五河县纪委监委 夏以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