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五河县各纪检监察机构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条例》共8章59条,明确了纪检干部的权力边界,也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认真学习领悟,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在参加机关党支部专题学习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邱永健深有感触地说道。
朱顶镇纪委书记程成表示,“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全文,感觉受益匪浅,比如,细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明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等监督方式,还进一步列举了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4个方面问题,作为新任职的基层纪委书记,我一定要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条例》印发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牢牢把握《条例》精神重点内容和精髓要义,不断深化学思践悟,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刘超如是说。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专题会上强调。(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