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行为,小溪镇结合实际,向严控婚丧嫁娶等事宜持续发力。
一是严格申报制度。制定《小溪镇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登记制度》,党员干部凡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须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备案登记表》,同时将操办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具体说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严格邀请范围。严禁以各种形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其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人员,参加本人或以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直系亲属名义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
三是严格纪律要求。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宴请规模要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采取公开或搞暗箱操作的方式,借机敛财或超标准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
四是严格违纪查处。镇纪委适时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并重点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操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操办事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