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作用,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一门受理,联合会审”机制,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委组织部归口管理,再书面向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职能科室征求意见,重点围绕立案查处、问题线索核查、信访举报情况以及受处分情况、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联合“会审”,层层落实审核把关,签字背书,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最后由委组织部综合汇总分析,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关键环节,我们在收到意见函后,落实优先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把脉’,科学严谨评价有关人员的廉政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在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审核过程中遇到有关人员尚存在未查结的信访举报件时,会迅速启动快查快结机制,确保全面、准确、严谨地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工作。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715人次,扎实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