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就像蝙蝠一样,只能在黑暗中翩翩起舞;正义就像鲜花一样,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到它的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裴洪泉的这句话,文采斐然且饱含浩然正气,自然而然为人所津津乐道。被称为“专家型法官”、“明星法官”的裴洪泉,最后却锒铛入狱、沦为阶下囚,光辉形象瞬间崩塌为残砖碎瓦。
裴洪泉1956年12月出生在吉林市,1983年吉林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成为一名司法体制内工作人员。学业有成的裴洪泉踏上工作岗位后踌躇满志,立下宏愿:要忠于宪法和法律,以无尚的使命感,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以无畏的勇气,惩恶扬善,捍卫人民的权益;要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维护法制统一,为法制事业奋斗终身。他晨兢夕厉,刻苦钻研,成功审理过许多疑难复杂的案件,为中国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做出了贡献,事业上屡攀高峰,成为司法学界有名的“明星法官”。
就是这样一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实际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随着职务与地位的变化,裴洪泉的欲望日益膨胀,面对各种诱惑,他冲昏了头脑,忘记了曾经的铮铮誓言,忘记了初心和使命,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手握重权的裴洪泉就像一只猎物,被有求于他的企业老板、美女法官,用钱财、美色的子弹,一点一点将他的理想信念消灭殆尽,最后变成一个鲜廉寡耻、贪图女色、大肆敛财、麻木不仁的蛀虫。2008年1月4日,裴洪泉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绝不是一朝一夕的改变。老百姓常说一句俗话“说的比唱的都好听”,但是是否能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口中说的,对全体党员干部都是一场考验。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都是慷慨激昂、热血沸腾的宣读入党誓词;每一位领导干部在步入工作岗位时都是踌躇满志、晨兢夕厉要通过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实现自己的满腔抱负。然而“忠诚、干净、有担当”几个字说出来容易,践行起来便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的为政之德。所谓“福祸无门,人自招之”,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忧民、为民、爱民的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权力用于为党担责任、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幸福之中。(五河县纪委监委 杨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