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五河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沱湖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倪家胜传达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代表巡察组进行了反馈。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柳申高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刁进元出席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提出要求。沱湖乡党委书记孙晓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沱湖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党的政治建设不到位、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落实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干部监管不力、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担当尽责有差距、巡察整改不彻底等方面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反映,已按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刁进元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提出要求:一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务必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条一条盯进度,一项一项看效果,确保达到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的良好效果。二要持续用力抓整改,全面实现巡察整改任务清仓见底。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整改标准,与问题清单逐条“对账”,与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对责”,确保整改工作和整改成效全面回应巡察反馈问题,推进落实情况与整改措施高度契合、一一对应,保证巡察整改不落一件、不虚一事。三要强化成果运用和制度执行。针对整改期间建立和完善的各项制度要强化落实,把制度办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依据和遵循,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效能。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彭春奇,沱湖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公务员、乡直站所负责人、各村党组织书记以及驻村工作队队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