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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河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4-04-29 17:32    来源:五河县纪检监察网  

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五河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11月2日向五河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成效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五河县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陈成同志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日常工作。整改期间,陈成同志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扎实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三)强化协调调度,狠抓整改落实。建立三项推进制度:一是集中办公制度,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7家主要责任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统筹调度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研究整改落实的重大事项,扎实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三是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抽查、查阅资料、下发提示单等方式,压实压紧巡察整改责任。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基本完成整改13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3个。累计追责问责12人次,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2个,挽回经济损失228.87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1.针对“学习贯彻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系统化、制度化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形成《如何更高质量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调研报告,推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等实际问题8个。

2.针对“目标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目标落实。相继建成龙河智慧体育公园、城南儿童公园,正在加快颁布实施《五河县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办法》。二是科学管理使用资金。结合县财政实际情况,做好林业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林业资金切实发挥效益。三是稳妥推进占地整改。制定《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8-2020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问题整改方案》,分类分阶段逐步予以整改,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恢复为耕地。

3.针对“科学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美丽乡村绿化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发函新集镇、浍南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可利用资源,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截至目前补植苗木200棵,后期乡镇加强管护工作。二是核查了解相关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投集团印发《五投集团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绿化工程科学谋划、项目管理,确保绿化苗木非必要不移栽。三是加强对绿化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合理布局绿化资源,加强各部门的交流协作,提高谋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短期项目。

4.针对“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选择草种,降低种植成本。县园林管理中心种植耐涝性强且多年生草花,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如今淮河公园内月见草等草花长势良好,盛开时吸引大量游客。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厘清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县住建局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节俭意识,树立了正确政绩观。三是加强摸排,强化项目管理。县住建局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园林绿化项目进行摸排,未发现浪费现象。

5.针对“自查问题数量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自查自纠。全县统一部署,对2017年以来绿化工程项目展开全面排查。二是积极落实整改。列清单建台账,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全面完成整改。

6.针对“自查重点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重点开展全面排查。经查,共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对原造林地块进行优化设计,补植火焰红紫薇、日本红枫,确保景观效果。三是常态化开展政策学习。县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招标相关文件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具体负责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推动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在我县得到全面、严格地执行,进一步优化我县招标采购的营商环境。

7.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夯实主体责任。县住建局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县住建局修订完善《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党组议事清单,预防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县住建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参观县党风廉政教育馆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8.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全县14个乡镇和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教育人员达1000余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加强日常监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驻在单位,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抽查,对以后实施的项目早介入,对各环节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9.针对“项目超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对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提升项目和中心村建设项目超预算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问责。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县级政府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做好项目全过程封闭管理。严把招投标、工程变更等关键环节。县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五河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指导乡镇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申报审批、资金分配、工程招标等流程进行。三是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县级美丽乡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核查,未发现严重超预算行为。

10.针对“预算更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问题原因,追责问责。针对沱湖市民公园项目存在项目规划建设及预算编制缺乏深入调查研究问题,沱湖管理处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规定。沱湖管理处组织全体人员对《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政府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进行深入学习,制定《沱湖管理处项目预算变更管理办法》,明确预算变更流程,为项目预算变更提供依据。

11.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县住建局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依法依规执行政策。县园林管理中心实施的五河县龙河公园箱式变压器采购安装及二实小角园建设项目,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三是全面做好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12.针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招标采购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问责。对招标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三是加大执行招投标规定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实施的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做到应招尽招。

13.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具体负责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现行招投标政策。二是按照县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县住建局实施的五河县青年路段雨污管网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建设等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14.针对“评标流程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关镇政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招标相关文件学习的通知》要求,召开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学习心得体会5篇。二是城关镇政府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再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厘清责任,依法追责。城关镇政府对招标代理方进行约谈,给予具体负责人批评教育,并据实提供工程项目招标评审材料原件。

15.针对“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五投集团印发《五投集团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在绿化领域整改推进会中明确,后期项目的实施,将绿化工程等与市政道路系统同时设计、同时招标。二是经核实,根据GB55032-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绿化工程属于市政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彩虹大道工业十三路道路工程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绿化工程无需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施工。巡察反馈以来,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排查,五投集团在建的工程项目严格履行程序,进行施工许可证办理。

16.针对“项目变更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在建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讨论会,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二是五投集团对2022年县久盛公司双创产业园PPP绿化、路灯及铺装项目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未公示的项目变更进行了公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县级政府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五河县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认真落实变更控制机制,避免因项目变更把关不严导致预算超支。

17.针对“项目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业路兴沱路项目正在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拆迁事宜,待拆迁工作完成后,重新制定合理工期,确保项目尽早完工。二是沱管处就沱湖市民公园项目工程超期,对中标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审计结果和合同规定,扣除项目超期工程款。三是五投集团在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改部署会中明确,后续项目应当结合施工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面风险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期目标,减少超期情况发生,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期限完工。

18.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工程管理方面等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城关镇政府对老旧小区草坪铺设项目面积重新进行测量,据实结算。给予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处罚,1年内不再委托该公司进行项目结算审核,对参与验收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五投集团对城南新区龙岗路工业十三路等道路进行苗木补植,审计过程中进行审减扣除工程款,对项目负责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19.针对“验收环节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县园林管理中心实施的五河县龙河公园箱式变压器采购安装项目,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严格执行《五河县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多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验收,履行签字手续。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到期的美丽乡村绿化项目管护督查工作,对即将到期的项目,督导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乡镇做好对接。

20.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关镇政府重新确定审计机构,由镇政府、施工方、审计机构、所在社区核实后,根据工程量付款。二是严格履约。县住建局对2021年五河县绿道连通工程后期款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余款待复验合格后支付。三是城关镇政府积极申请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包括本项目绿化),确保尽快完成支付。

21.针对“园林绿化项目养护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沱湖市民公园杂草进行清理,施工方补种部分死亡苗木,根据审计结果,扣除项目款,后期由沱湖乡政府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对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栽植的苗木遭到破坏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浍南镇结合自身实际对死亡苗木进行了补植。三是县园林管理中心对城区内已建绿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乔木及绿化色带进行了补植。

22.针对“城市公园养护监督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园林管理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公园考核制度。二是淮河公园养护单位向县园林管理中心申请变更项目经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变更流程,予以批准。三是原滨河公园的合同收回,严格按一年一签的程序履行。对滨河公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23.针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组织召开党组学习会议和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论述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县园林管理中心对街角公园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清扫、树木修剪等养护管理工作,并加强巡查,确保公园整洁美观。三是县住建局成立县住建局作风建设暗访小组,深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执行纪律情况良好。

24.针对“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对县园林管理中心未真正做到“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责令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县园林管理中心根据县长热线反馈“漴河公园足球场草皮年久失修”,实施漴河公园一期足球场更换人造草皮工程。按照县人大提案,实施2023年五河县为民路、北店桥路灯采购安装工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5.针对“绿化工程项目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印发《五河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修订版)》,建立五河县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二是县住建局完善《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所有绿化项目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局党组汇报,做好备案工作。

2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重大问题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县住建局印发《五河县住建局党组织会议研究事项清单》,并要求严格执行。巡察反馈以来,县园林管理中心大额支出,均上报局党组会研究。三是县住建局对县园林管理中心涉及绿化工程支出未经会议研究问题,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园林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他二级机构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经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27.针对“决策事项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园林管理中心加强基础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苗木出入必须据实填写苗圃出入登记表。二是全面摸排核实,加强问责。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园林管理中心在苗木采购、招投标、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公园养护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开展廉政提醒,有力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对决策事项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县住建局党组责令县园林管理中心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8.针对“党组织战斗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充分发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日常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县住建局对下属单位支部开展党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理论学习、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等。五投集团党总支升格设立党委,成立中共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三是城投公司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整改同部署、同落实,实现党建与整改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29.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对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日常学习首位,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围绕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充分开展交流研讨。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组织党员参加文明创建志愿者活动,集中观看《榜样7》和《榜样8》纪录片,赴王亚箴烈士墓开展党性教育等,多种形式丰富“三会一课”内容。

30.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确保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河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办法》《五投集团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31.针对“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召开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五河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对2017年以来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再排查。发现问题2个(其中1个为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已整改完成。并要求局属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办法》,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整改成效

五河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把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2-5023176;邮政信箱:安徽省蚌埠市城关镇惠民路8号,邮编:233300;电子邮箱:whxjsj@126.com。

 

中共五河县委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