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党组班子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推进措施。民政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做到到人到岗,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定了整改管理台账,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协调调度。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整改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巡察开展以来,集中学习研讨13次,其中专题研讨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次。二是坚持学习强国平台打卡,2023年度学习强国累计总积分80000分以上;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通过率100%;充分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全年度分享党员学习素材120余篇、分享省市县民政类信息稿件38篇。
2.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重视度。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二是2023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乡村振兴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并对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专题听取定点帮扶村驻村帮扶干部工作情况汇报1次。
(3)提高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群众认可度。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五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全县59个公益性公墓均已使用省级殡葬信息管理系统,对墓主信息进行逐户录入。二是加大公墓建设力度,新建城关、沱湖、小圩、东刘集、新集、大新、浍南、朱顶等8个乡镇镇级公墓墓区基础已建成完毕。
3.认真开展专题教育
(4)提高专题学习教育重视度。巡察开展以来,充分运用周三学习制度,开展学习10次;遵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集中学习2次。
(5)加强专题教育学习监管。一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属各党组织对下发的工作提示等有关要求,均由组织委员草拟之后,报党组织书记审阅,主题教育期间“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有序推进。二是接受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过程中,党务工作者对照考核细则逐条进行自查,未发现材料问题。
(6)认真进行党史学习。一是2023年11月14日,机关支部书记对该名原副主任科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加强学习。二是机关支部书记对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和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学习材料质量,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发现材料问题。
4.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7)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一是2024年1月15日,修订完善《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并组织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召开流程,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议事规则印发以来共研究了6项“三重一大”议题。
(8)重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2024年1月15日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照主题教育期间有关要求,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并参照执行。二是巡察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专题研讨共计5次,对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和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汇总整理3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明确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和专本专用,及时做好归档的工作,每年学习研讨次数不低于12次。
5.加强“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方针政策落实
(9)加强乡镇敬老院、养老中心管理。一是下发《养老机构重点工作提示单》,对全县养老机构日常工作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二是督促养老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巡察开展以来,全面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6次。三是落实院民伙食标准和食品留样制度,实行日公示。
(10)强化乡镇低保复核及监督检查。一是下发《五河县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定期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对新申请救助家庭及在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100%核对;2023年9-12月,我县新增低保496户1541人,取消低保112户240人,其中农村低保新增437户1422人,取消102户213人,城市低保新增59户119人,取消9户27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监督各村低保长期末端公示落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近亲属备案制。三是巡察以来,前往朱顶镇、浍南镇、东刘集镇开展年度复核动员工作,并对镇村民政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
(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度。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五河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五河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二是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巡察以来,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6次。三是加强学习。2024年,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共计6次,召开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对有关下属单位、乡镇敬老院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前、极端天气情况下展开重点工作部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意识
(12)强化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一是2024年1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对二级机构从严治党方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
(13)自觉接受纪检监督。一是修订《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工作制度。二是开展专题学习,2024年1月15日,开展《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学习,增强监督意识,促进科学决策。三是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每次召开党组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做好参会人员记录,截止2024年2月,邀请纪检组参加党组会4次。
8.加强纪检监督自身建设
(14)案件办理安全意识不到位。一是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民政局以来,始终加强学习中央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初核卷及立案卷相关知识,规范案件办理文书,逐步提升办案能力水平。二是参加省纪委“视频讲堂”和县纪委举办的案件办理业务讲座,提升办案能力水平。
(15)促进整改监督责任落实。积极参加民政局整改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巡察以来,共参加整改工作会议、局党组会议4次,并定期督促民政局按照整改时限推进整改任务完成。
9.深入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6)切实担当尽责。一是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2.63万元。二是巡察以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前往各村居,对末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21次,各村居均能按要求进行规范公示。三是与县殡葬管理所建立了数据比对机制,对享受救助人员在死亡后内及时进行动态管理。
(17)工程建设规范化。一是2024年3月成立项目实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巡察以来,现有在建项目均规范管理,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施工。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各业务主管股室持续跟踪督办工程规范和项目进度。
10.财务管理规范化
(18)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一是2024年2月27日,对吴某超标准、超限额报销差旅费部分70元予以追回并上缴国库。二是严格差旅费审核报销程序,自巡察反馈后,本单位差旅费报销规范无误。
(19)差旅费报销流程规范化。一是完善报销凭证附件,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审批流程,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报销票据,并附相关依据,由经办人员、证明人员在单据上签名并注明事由。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出纳转账认真核对相关支出凭证数据、信息,准确录制转账凭证,指定专人对转账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转账。
(20)强化财务报销监管。加强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出纳转账需认真核对相关支出凭证数据、信息,准确录制转账凭证,指定专人对转账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转账。
(21)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一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核程序,认真把关各类报销费用,做到规范无误后报销。二是2023年12月,已对财务室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2)规范工程建设资金支付。一是补齐小圩镇、浍南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相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是加强项目票据统一管理,2024年1月,对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相关人员提醒谈话,并保证以后严格把关。三是巡察以来规范财务支出审核程序,各类报销费用规范无误。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
(23)加强党建工作指导。一是积极参加2023年11月份举办的年度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获得结业资格。二是局属各党支部通过内自查及支部间互查的形式,对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面对面理思路,提升各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能力。
1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24)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一是明确党组会议专门记录员,加强记录人员公文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做好存档整理,2024年已采用纸质专本记录方式,统一装订。
(25)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巡察以来所有会议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2024年1月8日,修订完善《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专题学习,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得到落实。
13.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
(26)提升和改进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2024年1月17日组织县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积极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2024年1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做了深刻的检视、剖析、反思,保证不虚不偏不走过场。
(27)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是局党组安排人员每季度督导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党组成员列席局属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把程序关。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2024年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对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14.规范党费收缴程序
(28)从严从实做好党费收费票据使用和管理。一是2023年11月22日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其党性觉悟。二是规范收缴程序,做到及时、规范、有底可查,党费收据保存完整规范,每季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15.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
(29)坚持执行原则。一是修订完善《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2024年1月15日专题组织学习《五河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各种会议的议事边界进行明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贯彻执行党组会召开流程,“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
(30)在干部选拔培养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配备机关内设股室股级领导干部。一是2023年12月1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选人用人水平。二是摸排全局3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年轻干部8名,建立年轻后备干部成长档案,记录政治表现、主要经历、民主推荐等情况。
(31)优化二级机构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一是选拔年轻干部。启动民政局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3年9月开展了干部考察,选拔配备了1名80后和1名90后中层干部,二级机构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二是加大招录力度。结合单位空编缺编情况,按需申报2024年招考计划。
16.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32)规范选人用人会议记录。一是2023年12月1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人事任免流程。二是2023年12月,已启用专门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本,用于选人用人记录工作。
(3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2023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成员分管组织人事。二是严格考察工作,在2023年民政局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由党组成员任考察组组长。
17.对借用和临时聘用人员加强管理
(34)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在局机关借用程序,合理安排借用聘用人员。一是严格规范人员借用程序。明确借用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审批(备案)表》等对借用人员进行建档管理。二是结合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合理安排聘用人员,严格执行五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18.强化担当意识
(35)主要领导敢于动真碰硬。一是采用钉钉官方软件即时打卡考勤,进行督查通报3次,局机关效能建设明显好转。二是分管领导3次前往局属单位查看考勤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情况,未发现明显问题、未接到相关投诉;对局属各科室与局属单位服务台账进行抽查,未收到不满意评价。三是2023年11月15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局通报刘某等人的违纪问题,并对其进行警戒谈话,局属全体党员干部均引以为戒。
(36)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挺纪担当在前。一是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台账、定期自查,效能考核更加规范。二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3年11月15日,召开会议对婚姻登记处主任错误效能观点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采用钉钉软件即时打卡方式,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分管领导于2023年12月8日到局属单位进行考勤工作督查二级机构工作效能并了解群众满意度工作,局属单位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未接到群众投诉。
(37)激发单位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一是2023年12月对局办公室、殡葬管理所有关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办公室文字工作作风明显更加严谨。二是落实材料审核“负责制”,材料完成后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提升材料质效。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21.党组强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38)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一是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头认领整改问题,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二是制定《五河县民政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按要求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39)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一是党组会议正式召开前均进行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学习计划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了全年度12次学习任务。二是制定主题教育党支部月工作计划、县民政局党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县民政局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等,并严格执行有关计划。采取每周三领导带学、定期个人自学、每月支部共学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三是采取钉钉软件考勤,统计考勤结果并按月公示,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明显。四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周工作会议等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40)落实审计整改实效。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3次,明确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2023年11月17日对《县民政局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的内容进行修正,并对撰写、核对整改报告的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审计报告的严谨性、重要性。三是制定印发《五河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五河县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定期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核查力度,对在保对象进行100%核对,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防止错保漏保。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县民政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同时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二)抓好后续整改,确保落实反馈意见。继续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能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统筹结合,有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调动激发起党员干部干净做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做到巡察整改与民政事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五河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52-5055706;邮编:233300;电子邮箱:whxmzj@126.com。
中共五河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