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聚焦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问题重点,扎实推进整改。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同时,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督查整改成效,并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有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聚焦问题清单,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主题教育,按照《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12月份以来,局党组3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刘国中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会上班子成员进行研讨发言。
3.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3)规范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方案》,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与股室负责人、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进行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3次。谈心谈话记录表由谈话对象签名确认,规范开展谈心谈话。
(4)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局党组要求党组成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5)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局党组提高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意义的认识,在2024年1月23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9名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3年11月24日,召开支部大会,组织支部9名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
4.充分发挥党组作用
(6)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一是2023年12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和要求。二是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关于印发〈中共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五乡振党组〔2023〕6号),自制定以来,已提交16个议题到局党组会议研究。
5.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7)持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一是通过镇村干部入户、村部滚动字幕、“大喇叭”、印发宣传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挖掘有劳动能力未贷款的农户贷款潜力,确保做到“应贷尽贷”。二是持续规范推进“一自三合”模式,促进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
(8)加快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积极会同行业部门深入镇村一线,对实施衔接资金项目的乡镇进行现场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
(9)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稳定增收。一是保持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帮扶政策,减少脱贫人口支出。二是坚持因户因人施策,持续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政策,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
(10)出列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持续提升。充分调动出列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主动性、积极性,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挖掘可用资源,借力发展,千方百计促增收。通过建设关联出列村的跨村、跨乡镇产业项目10个,2023年出列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6.加大项目指导督办力度
(11)及时跟踪督办重点项目。一是我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进度慢的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朱顶镇刘台村4村联建厂房等项目进行2次现场调度推进。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项目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县级验收、朱顶镇刘台村4村联建厂房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县级验收;二是对在建项目实行日统计、周调度、双周通报制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12)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一是主动对接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协同乡镇争取土地指标,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园。2023年全县增加双忠庙镇、东刘集镇、浍南镇、小圩镇等乡村振兴产业园的土地供应,产业园面积显著增加;二是对小圩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和浍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
(13)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一是武桥镇、小圩镇已将项目库台账资料和项目招投标材料修改完善;二是利用乡村振兴工作例会对乡镇分管领导、工作站业务人员进行5次业务培训;三是组织业务人员不定期到镇村对项目库、项目管理台账等资料进行督查,提升台账资料质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4)规范开展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一是2023年11月17日巡察问题反馈会后,随即召开局全体人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对党风廉政工作承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加强业务学习,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二是利用周一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三是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和指导下,规范开展党风廉政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2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会议5次,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传达学习;期间邀请纪检组参加“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总结2023年度工作,安排2024年重点任务。
8. 主动开展纪检监督
(15)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一是丰富监督方式,在常规性监督基础上,将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质效。二是改进监督方法,创新运用大数据等科技监督手段,拓宽线索收集渠道,2024年2月14日在组务会上再次学习了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乡村振兴项目,联合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集中开展监督检查3次,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及人员在岗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9.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16)持续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一是督促镇村对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住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立即整改,符合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二是结合网格员日常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脱贫户(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方面问题,做到动态清零。
(17)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一是2023年11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督促新集镇、武桥镇、小溪镇等乡镇对干部包保一览表和帮扶台账进行更新和完善,做到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保持一致;二是巡察反馈以来积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选派办对20个选派村驻村工作队在岗在位情况开展随机暗访督导3次。
(18)做实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一是责令镇村立即据实对集中排查相关台账进行纠正完善;二是利用乡村振兴工作例会,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大到村督导力度,以“四不两直”方式到村暗访督导,压实镇村整改责任,推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9)加大帮扶管理力度。一是武桥镇已及时对验收意见书日期进行完善;二是临北乡黄咀村已及时修改完善公益性岗位资料信息,临北乡于2023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对全乡11个村的公益性岗位台账资料进行完善;三是2023年6月20日小圩镇安排专人对钟杨村光伏电站问题整改完毕;四是县乡村振兴局3次下发工作提示单,乡镇安排管护人员对光伏电站进行管护;五是2023年7月4日县乡村振兴局对钟杨村光伏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实地查看,发现光伏电站运行正常,发电稳定;六是武桥镇龙岗村对务工台账进行完善;七是信息中心每月至少开展1次逻辑筛查,提升系统质量。
(20)加快推进人居环境问题整改。一是立即督促镇村对巡察发现部分脱贫户(监测对象)居住环境脏乱差进行立行立改。二是结合2023年度实地考核评估工作,已督促行业部门安排各乡镇针对改厕及户内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10.强化工作作风
(21)规范上报材料。一是2023年11月17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经办人员就上报材料不认真这一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文字工作水平,坚决防止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二是2023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了对公文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同时积极参加县委办业务培训,并传达学习,推动全局工作人员补好文字短板、夯实文字功底,不断提高综合文稿写作水平。
(22)加大帮扶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一是2024年1月5日对西杨村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西杨村已对相关账目进行调整,将该笔资金放在大病救助基金专项账目,实行专款专用。二是2024年1月8日对帮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自查自纠,经查不存在类似问题。
(23)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一是督促镇村对集中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佐证资料等相关台账进行完善;二是结合反馈问题,针对2023年度开展的集中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以及问题整改“回头看”,下发工作提示单,安排镇村开展整改台账资料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24)规范行文程序和发文登记工作。一是2023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查阅;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并建立2024年发文台账,规范行文。
11.加大精文减会力度
(25)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对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等文件的把关审核。对出台的文件认真仔细把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6)落实精简会议精神。巡察反馈会后,2023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共五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减负十条〉的通知》(五办〔2019〕28号),贯彻落实精文减会精神,减少召开会议次数。
12.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27)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一是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五财〔2023〕151号)文件精神,科学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确保预算使用合规合理。二是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号召,贯彻落实《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通知》(五财〔2023〕118号)文件精神,确保公务接待不超预算,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13.完善经费支出手续
(28)补齐租车协议。一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文件,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从源头上加强审核把关,对于报销材料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梳理完善报销材料中所缺少的租车协议,查缺补漏,并将租车办公的租车协议规范装订在会计凭证中。
(29)规范工作餐报销程序。一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文件,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从源头上加强审核把关,对于报销材料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梳理原始凭证中缺少的附件,逐项完善,并将应附的派餐单规范装订在会计凭证中。
(30)完善原始凭证中缺少的附件。一是梳理原始凭证中缺少的附件,逐项完善。二是已将人员签领表等相关附件规范装订在会计凭证中。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4.规范记录“三会一课”
(31)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一是2023年11月24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会议记录。
15.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32)完善文书档案资料。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选拔任用各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和真实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二是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和从事组织人事的业务人员加强对《五河县干部选拔任用及晋升职级工作用本》的学习,强化组织人事干部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33)规范印发文件。一是2023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了对公文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加大对出台的文件认真仔细把关,确保规范印发文件。
(34)研究干部事项专本专记。一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组通字〔2023〕28号)等规定。二是2023年12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并定制专门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本。三是在今后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等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选人用人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使用专本记录。
16.落实回避制度
(35)加强学习回避制度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2023年12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回避有关规定的学习、掌握,强化贯彻意识,确保干部回避制度执行到位。
17.积极化解信访隐患
(36)持续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等核心指标巩固提升问题。一是镇村通过日常走访、电话随访、广播、发放宣传纸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衔接期相关政策;二是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持续关注该户生产生活情况,未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等核心指标巩固提升问题。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8.落实县委巡察整改
(37)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一是安排部署14个乡镇199个行政村组织村医利用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契机,加强对农户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的宣传和引导,保持居住环境卫生整洁;二是各乡镇针对老弱病残等自身能力不足、居住环境较差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定期帮助打扫。
(38)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对于报销材料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梳理原始凭证中缺少的附件,逐项完善,并将研究事项的会议记录规范装订凭证中。
三、立足长远长效,夯实整改工作成果
(一)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持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
(二)加强工作统筹,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融入基层党建、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跟踪落实机制、推进整改成效全覆盖,加强对重要科室、关键环节、风险岗位的监督制约,打造一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三)突出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成效。真正使巡察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切实把整改成果与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始终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五河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552-5888980;邮编:233300邮箱:whxfpb@126.com。
中共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5月9日